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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小区超5万m2要配建保障房

时间:2010-03-25 来源:乐山房产网 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查看评论(0) 点击(382)

从盐城市房管局获悉,为加快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拓宽保障性住房供应渠道,该市将结合实际,在建筑总量超过5万平米的较大住宅小区中配建10%的保障性住房。

    据介绍,凡在盐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的出让土地,其住宅建筑总量超过5万平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土地竞得人(开发企业)配建10%的保障性住房,其中无偿提供6%的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4%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主要通过政府出让的方式取得,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由开发企业无偿移交给盐城市房产管理局,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确定。 防辐射服排名最好的脚臭补水什么减肥药比较好瘦腿什么好睫毛膏胸部怎么变大最好的眼部细纹美白如何保养脸部皮肤评价时尚男装眼霜好的去皱眼霜推荐瘦身霜家美乐CAMENAE系列精油怎么样

   此外,根据规定,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成本由开发商自己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款归开发企业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原则上为多层住房,应与该片区商品房的设计、施工及建设标准一致,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也应纳入整个小区统一管理。建成后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市房管局管理。符合销售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由市房管局制定销售方案,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核定的价格组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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